2019年4月8日,按照《國務院關于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》和《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》的要求和部署,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)(修正)》進行了修訂,形成了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)》,在官網上發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時間為4月8日到5月7日,這有助于鋰電產業發展。
相關人員表示,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)》可分為三類鼓勵類、限制類、淘汰類。鼓勵類對社會經濟發展有重要的促進作用,能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技術、裝備、產品、行業,以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。限制類為工藝技術落后,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和有關規定,禁止新建或擴建和需督促改造的生產能力、工藝技術、裝備及產品。淘汰類主要是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,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,嚴重浪費資源、污染環境,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藝、技術、裝備及產品。如果不屬于這三類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和政策規定的,為允許類,其不列入該目錄。
值得一說的是,作為新能源汽車核心部件的動力鋰電池,劃為鼓勵類的有以下幾個方面:正極材料(比容量大于500mAh/g,循環次數大于2000次,循環壽命80%)、負極材料要求與正極相同、電池隔膜(厚度60%)。
此次目錄調整或助于我國鎢產業的開發,因為鎢氧化物在電極材料測試中有不俗的表現。